第一步:会员服务协议
中国矿产资源网会员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:中部矿产资源网是在国家国土资源部指导下,建立的我国矿业行业专业权威的行业门户网站。 第二条:为保障每位会员享有的权力和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,同时也为了建设好本网站,特制定本条例。 第三条:中部矿产资源网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 单位会员与个人都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; (二)遵守本会员条例和网站的服务条款; (三)自愿加入本网站会员。 申请加入本网站单位会员应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。 申请加入个人会员的应是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 第四条: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,填报会员登记表;单位会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,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;个人会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。所有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有效。 (二)经中国矿产资源网审查批准后颁发会员证。 第五条:会员享有下列权力: 1、参加本网站活动的权力; 2、获得本网站服务的优先权; 3、对网站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 4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权力; 5、会员拥有在本网站发表文章的权力; 6、会员还具有本网站赋予的其他权力。 第六条: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 1、会员有责任对由中国矿产资源网提供的会员身份进行保密。如果会员号或密码丢失或被盗用,会员须立即通知中国矿产资源网,由中国矿产资源网注销原来的会员身份,同时赋予新的会员身份,如因未及时通知本网站造成的损失由会员自负; 2、会员可浏览中国矿产资源网的所有信息,但未经本网站的同意,会员不得将本站信息进行复制,转载; 3、会员不得在中国矿产资源网上发布恶意的、不真实的信息,否则将有可能被取消会员资格; 4、会员对其发布或发表的所有信息承担全部责任,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; 5、会员转载中国矿产资源网的文章必须得到本网站的授权; 6、遵守本网站的付费规定; 7、参加本网站组织的会员活动。 第七条: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中部矿产资源网,并交回会员证,经本网站同意后,办理退会手续。会员如无特殊情况不足额按期交纳会费,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,期间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与本网站无关。如有会员严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,经中国矿产资源网确认后,涉及到网站权益的,网站有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;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的,由国家相关机关追究其责任。 第八条: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。最终解释权归中部矿产资源网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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